江南时报讯,每个家庭几乎都有一个小药箱,但您是否关注过开封后药品的使用期限?今天,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些重要的指导,帮助您正确处理各类开封药品,确保家人的用药安全!
一、拆零药品效期管理
当您需要分装药品以便携带时,需注意以下事项:
- 固体药物(如药片/胶囊):重新分装后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,并且不得超过原包装上的有效期。
- 请特别注意:注射液、外用液体等特殊剂型切勿自行分装。
二、开封药品使用期限(重点关注!)
1. 固体口服制剂
药瓶开封后,在常温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6个月。记得遵循药品说明书中的储存条件。
2. 眼用制剂
对于滴眼液或眼膏,开封后需在4周内使用。操作时务必避免瓶口接触眼睛,使用后请立即盖紧瓶盖。
3. 胰岛素保存指南
未开封的胰岛素需在2-8℃的冷藏环境中保存至有效期;已开封的胰岛素应在常温(≤28℃)条件下保存,最多可使用28天,并尽量避免反复冷热交替。
4. 糖浆类、溶液剂、混悬剂、乳剂等药物
这类药品开封后在常温下的保存期为1个月。若出现絮状物、结晶或异味,请立即停用。
5. 软膏类药品
软膏开封后在室内常温(25℃以下)下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。若发现水分析出、油臭味或明显颗粒,请立即丢弃。
三、医院制剂特别注意事项
- 严禁对口瓶进行“对瓶吹”操作。
-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用:霉斑异味、变色沉淀、膏体出水、结块潮解、分层不均。
四、科学保存的三大原则
最后,提醒大家务必以K8凯发的药品说明书为准,当包装上标注与本文内容不一致时,请遵循说明书。请转发此信息,提醒您的家人,安全用药至关重要,无小事!